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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風災、水災已經很慘了....


千千萬萬不要忘了自己的權益!!


 


財政部提醒,民眾若想申請所得稅減免,得在災害發生的30天內提出申請


有任何稅務疑問,可撥稅務處電話23949211分機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或利用該處網站(網址:http://www.tpctax.gov.tw)查詢相關稅務訊息


 


地方稅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


( 地價稅房屋稅、汽機車使用牌照稅均屬於地方稅)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lp?ctNode=10791&CtUnit=1385&BaseDSD=7


 


房屋災害損失稅捐滅免申請書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50162&ctNode=10791


 


地價稅災害損失減免申請書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41673&ctNode=10791


 


使用牌照稅退稅申請書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23907&ctNode=10791


 


以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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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災損快拍照 可申請減稅]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810/115/1oomy.html


 


更新日期:2009/08/10 12:25 張家綺


【台灣醒報記者張家綺綜合報導】颱風莫拉克造成了全台各地不少災情,財政部表示,一般民眾或營業人都可辦理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等稅目減免,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下載相關申報書表、檢具損失清單與證明文件(如照片等),向戶籍所在地的稅捐機關申報。



房屋稅減免的方面,如果房屋於颱風時受創,房屋受災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需修復方能使用者,可免繳房屋稅;受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至5成者,房屋稅可減半。此外,若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地價稅全免。



關於使用牌照稅的減免,財政部表示,汽車、機車(151cc)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監理單位核發證明文件,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退還自災害日起已繳納的使用牌照稅。



財政部提醒,民眾若想申請所得稅減免,得在災害發生的30天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管轄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派員勘查。核定過後,可在辦理年度綜合所得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災害損失。



若綜合所得稅的災害損失金額在15萬元以下、營利事業所得稅災害損失金額在250萬元以下,可由稽徵機關書面審核即可,不必派員勘查。



營業稅方面,小規模營業人若因災害影響無法營業,可向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業稅。



貨物稅部分,受災廠商如要減免貨物稅,其已稅貨物如受損或消滅,導致不能出售,應檢具證明文件,依有關規定辦理退稅。若廠商因災害致無法如期申報繳納貨物稅,需在當月申報日截止前,向管轄國稅局提出展延申請,經國稅局查明屬實者,得准其申報繳納期限展延1個月。



娛樂稅則可向稅捐處申請扣除因颱風來襲、未能營業的天數,稅捐處將按比例核減當期娛樂稅。


 


引用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810/115/1oomy.html


 


[莫拉克颱風造成災害損失 可以減免稅捐]


莫拉克颱風為臺灣帶來豪雨,造成嚴重淹水,雖然北市受災情形輕微,但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仍將依里辦公室、區公所或其他相關單位通報之資料,主動為受災戶辦理減免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等相關地方稅捐;娛樂稅代徵人因遭受損害無法營業向所轄分處提出申請者,將依勘查結果減徵查定課徵的娛樂稅。惟為避免遺漏影響納稅人權益,該處再次提醒民眾在清理家園的同時,記得要拍照並於30日內提出減免之申請。

該處表示,房屋遭受水災,納稅人應在災害發生30日內檢具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分處提出申請並以實際淹水日為準,每30日停徵1個月房屋稅,不足30日者以30日計算;換句話說,只要淹水1天,就可以減免1個月的房屋稅。如因為豪大雨、土石流衝擊,造成房屋毀損,房屋稅也可以因毀損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減免。如房屋受災面積達5成以上者,房屋稅全免;受災面積達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另土地如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則可以全免。

該處進一步說明,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如因水災受損,須進廠維修,可在水災發生日起1個月內,檢附里長出具的災害證明以及修車廠開立的發票,向該處所屬分處提出申請減免,水災當天至車輛修復期間的使用牌照稅就可以免繳納;當年度的使用牌照稅如果已繳納,維修期間的使用牌照稅還可以退還。另外,車輛如泡水後無法使用要廢棄,車主應持身分證明文件、行車執照、車籍證件、車牌、印章到監理機關填寫異動登記書辦理車輛報廢登記,使用牌照稅即計算到報廢登記的前1日為止。
您如尚有其他稅務疑問,可撥該處電話23949211分機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或利用該處網站(網址:http://www.tpctax.gov.tw)查詢相關稅務訊息。


 


引用自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58868&ctNode=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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